選民失身分證 可持報失紙護照投票
文章日期:2018年8月9日

【明報專訊】選管會昨日公布,將於周五刊憲改善遺失身分證選民的投票要求。發言人稱,現時選民若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可提供「警署報失紙」、有效護照或相類旅行證件的正本,以及身分證明文件的紙張本副本,以領取選票。日後將取消同時出示身分證紙張本副本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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