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秦永敏 禁民族黨
文章日期:2018年7月30日

【明報文章】中國大陸維權人士秦永敏以「顛覆國家」罪再被判監13年。香港特區政府擬以「維護國家安全需要」為名,禁制陳浩天的香港民族黨活動。入罪秦永敏和禁制民族黨的「行為」,同樣是不涉及暴力的行使言論/結社自由。《環球時報》稱秦永敏「具有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故意,並組織、策劃、實施了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這些「行為」是「發表文章、與境外敵對組織成員勾連、接受境外資助、通過境外互聯網散布言論、大肆宣揚顛覆國家的主張……」,與特區政府對民族黨的指控大同小異;特區官員對於民族黨並無主張暴力的反駁,與《環時》同一口徑:「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行為表現方式並不限於暴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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