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限任獨董數 出任逾6家要解釋
文章日期:2018年7月28日

【明報專訊】港交所(0388)昨日公布《企業管治守則》(下稱《守則》)諮詢總結及《董事會及董事指引》,將於2019年1月1日生效。當中,諮詢總結列明同一人同時最多擔任6家上市公司的獨立非執董,否則相關的上市公司需要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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