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課程涉偷步收生 明愛退款 為「條文詮釋差異」致歉 教協會長批令學生冒風險
文章日期:2018年7月25日

【明報專訊】本報收到投訴,明愛專上學院擬於今年9月開辦的自資幼教高級文憑課程,即使被評審局在報告內訂下「限制」,要求校方在獲得社會福利署及教育局批准後才能招收學生,但明愛本月中在課程仍未獲相關部門批准下收生及收取留位費。明愛否認偷步,但就「條文詮釋差異」致歉,又稱已安排學生退費。教協會長認為事件涉偷步收生,學生因此冒上風險。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