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付張星煒年假薪酬 港大罰款1萬
文章日期:2018年7月17日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電機電子工程系前副教授張星煒早前興訟勞資審裁處,向港大申索有薪年假及損失,勞工處亦向港大發兩張傳票,指港大遲於張星煒的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張逾10萬元年假薪酬。港大昨承認兩項未有依期支付年假薪酬罪,被判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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