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父告兩子 追討千萬元「養老屋」
文章日期:2018年7月13日

【明報專訊】年近七旬老翁聲稱9年前花盡積蓄,以400萬元購入維景灣畔一單位,作為與妻子日後養老之用,惟當時已年屆六十,遂將兩名兒子登記為業主,以方便申請銀行貸款。老父指稱兩子「全無情義」,未經他同意下將單位以過千萬元賣出,兩子更已更換門鎖。他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兩子交還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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