蒐集手機位置 美警須搜查令
文章日期:2018年6月23日

【明報專訊】美國最高法院周五以5比4裁定,警方必須有法院的搜查令,才能蒐集疑犯手機位置數據作為呈堂證據。事緣警方未得法院批准而向手機供應商蒐集2011年械劫案疑犯卡彭特(Timothy Carpenter)127日共12,898個手機位置數據,引起今次訴訟。裁決指警方過去沒有搜查令而搜查、沒收手機GPS數據,侵犯了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對私隱的保障,但同時強調,裁決不適用於閉路電視、生意紀錄、即時位置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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