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已二按物業騙貸 六旬婦囚13月
文章日期:2018年6月15日

【明報專訊】六旬婦於2014年先後3次向財務公司申請貸款時,隱瞞物業已二按,騙取逾270萬元。她昨承認3項欺詐罪,求情提到早年來港在街市開檔,與毗鄰檔主相戀並購入涉案單位,其後發現對方已於內地結婚。她決定分手後,卻先後遇上生意失敗及交通意外,生活出現困境之際接到中介公司電話,才會被利用往借貸犯案。法官終判處她入獄1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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