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北京法院准錄影 體現陽光司法
文章日期:2018年6月2日

【明報專訊】內地女子唐琳玲被指在高等法院處理佔旺藐視法庭案時在庭內拍攝,她因未有依時交出保釋金,於本周二(5月29日)被捕。唐日前曾承認上周三(5月23日)在法庭內拍攝,並上傳了兩張相片到微信,惟她否認干犯刑事藐視法庭。唐昨自辯時對其拍攝行為表示「已差不多忘記了」,又稱微信帳號可能被人入侵。她又多次提到北京法院處理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案件時,都會讓公眾參與及同步錄影,盛讚「這是陽光下司法的重大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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