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認庭內拍照 「不認為犯刑事」
文章日期:2018年6月1日

【明報專訊】律政司起訴17人於2014年在佔旺清場期間涉違反禁制令,控方日前讀出開案陳辭時,內地女子唐琳玲被指在庭內拍攝,她因未有依時交出保釋金,至本周二被捕。唐昨首承認上周三在法庭內拍攝最少3張相片,並上傳了另外2張相片到微信朋友圈,惟她否認干犯刑事藐視法庭。目擊唐在庭內拍攝的見習大律師昨稱,唐的手機當日不斷震動,令他感到非常煩擾,遂留意到唐拍攝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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