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原中央政治局委員、前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受賄案昨日在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一審宣判,他被控受賄1.7億元(人民幣,下同),判處終身監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孫政才在宣判後當庭表示,接受法院裁決,真誠認罪和悔罪,不會提出上訴,將認真接受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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