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委會質疑不用「規例」用「指引」 政府被指監管巴士有權不用
文章日期:2018年5月8日

【明報專訊】政府在大埔公路19死車禍後成立的「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昨天舉行首日聽證會,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鄧樂勤質疑,政府就巴士車長駕駛時數等監管力度不足,未有制訂具法律效力的「規例」,而採用沒有罰則的「指引」。政府官員回應稱,採用「指引」可保留彈性,方便當局適時修改,又透露正制訂巴士車長培訓指引,要求巴士公司在培訓中加入應對壓力的內容,預計下月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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