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經理被加試用期 生仔後解僱 議員促工作保障期至產假後半年
文章日期:2018年5月1日

【明報專訊】原任職國際護膚品牌經理的鄧太,半年前疑因懷孕遭無理解僱,不獲發工資及代通知金等近10萬元款項,最終勞資審裁處裁定她申索得直。有立法會議員敦促政府設產後工作保障期至產假後6個月,保障婦女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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