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的士技術員 暴動上訴駁回
文章日期:2018年4月19日

【明報專訊】參與2016年農曆年初二旺角大衝突的公開大學技術員,去年被裁定暴動及縱火燒的士罪成,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9個月,他早前就定罪及判刑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昨頒下判辭駁回上訴,同時指出即使判處有良好背景的年輕人入獄屬悲劇,法庭仍須堅決打擊罔顧法紀及漠視社會秩序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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