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特赦證人、別名「小草」的何菱瑜在早前的審訊中稱,為首被告曾祥欣擔任秘書工作,每月收取8000元工資,但她昨供稱,其實「乜嘢都無做過」,未曾記錄過會議過程,而住在案發單位時與首被告一同睡在閣樓的雙人牀,但雙方沒有性關係,首被告會為她的食物和衣服開支「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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