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校社工合約年期可較長
文章日期:2018年4月10日

【明報專訊】自政府公布財政預算案後,其中「一校一社工」政策安排受到質疑,教育局網站昨上載「『一校一社工』政策正面睇」文章,透露在新措施下,向機構購買註冊學位社工服務的學校,可訂定較長時期如5年的合約期,與以往建議學校至少每3年重新招標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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