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10億官員判死 十八大後首例
文章日期:2018年3月29日

【明報專訊】山西呂梁前副市長張中生任職期間貪污10.4億元(人民幣,下同),18宗受賄案中2宗超過2億,昨日被臨汾市中級法院判處受賄罪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兩項罪名成立,「罪行極其嚴重」,判處死刑。這是十八大以來,首次有官員因貪腐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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