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空置半年 須繳樓價1%
文章日期:2018年3月16日

【明報專訊】實施物業空置稅外國早有先例,惟空置定義和稅率各有不同。加拿大溫哥華市現時實施住宅空置稅(empty homes tax),規定所有住宅業主每年主動向政府申報物業是否空置,若住宅一個課稅年度內有逾180日無人居住,業主便須繳付樓價1%的空置稅,如果業主沒有申報,物業也會被視作空置而須繳稅。澳洲維多利亞州部分區域實行的住宅空置稅(vacant residential land tax),做法與溫哥華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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