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3被告申上訴許可 質疑上衣間條闊度不同施襲者
文章日期:2018年3月9日

【明報專訊】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察把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拖到「暗角」拳打腳踢,法官去年2月裁定各被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7人被判囚兩年。本案第三被告警長白榮斌、第五被告警員陳少丹和第六被告關嘉豪昨就定罪及判刑申請上訴許可。其中白榮斌質疑行兇者上衣的間條闊度與他所穿的上衣有出入,惟上訴庭副庭長直言看不到當中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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