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圖姦女兒 六旬父重判12年
文章日期:2018年3月6日

【明報專訊】六旬裝修工在女兒11至13歲期間,多次在香港及深圳非禮和企圖強姦女兒,早前被裁定1項非禮及3項企圖強姦的交替控罪罪成。法官昨斥被告將女兒當泄慾工具,無盡父親責任,行為可恥且令女兒心理受創,重判入獄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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