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搶文件案 立會藐視罪裁不管議員 官:限議員特權恐寒蟬
文章日期:2018年3月6日

【明報專訊】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前年11月在立法會會議上,涉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17(c)中的藐視罪,辯方質疑控罪違憲,條例不適用於立法會議員。裁判官昨裁定議員享有絕對的言論自由及辯論自由,若以藐視罪限制議員特權,或會造成「寒蟬效應」,而議員的言論及行為受基本法賦予的特權保護,故條例只適用於限制公眾在議會內的言行,並不適用於立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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