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經濟冠名創新產業 未作定義
文章日期:2018年2月24日

【明報專訊】港交所(0388)冀吸引新經濟公司來港上市,市場其中一項疑問是如何定義「新經濟」。昨日公開諮詢文件中為這類公司冠以「創新產業」名稱,並提出需具備應用新科技、研發開支高、無形資產值較高等至少兩項特點,惟實際仍需逐個個案審視,難有確切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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