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IT公司索市民資料 政府每年4500次
文章日期:2018年2月10日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研究中心)昨日發布《香港資訊公開報告2018》,發現政府向資訊科技公司索取市民的個人資料要求每年平均4470次,當中警務處佔九成。報告指本港《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第589章)過時,建議規管電子通訊監察並提升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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