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喬恩酒駕判處 60小時義務勞動
文章日期:2018年2月8日

【明報專訊】台灣藝人陳喬恩於上月4日凌晨酒駕被捕,事後以10萬元(約2.5萬元港幣)保釋,昨日台北地檢署偵結陳喬恩酒駕案,檢查官調查後,因她犯後態度良好又無前科,依公共危險罪給予緩起訴2年處分,並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動。考量她是公眾人物,長期在內地工作,要求她必須在1年半履行,未來將從事或配合反酒駕或其他公益事務的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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