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星須回水14億 歷來最大額 證監勒令賠償投資者 公司只餘1億現金
文章日期:2018年2月8日

【明報專訊】去年底已被除牌的民企群星紙業(前上市編號︰3868),昨日終被法庭勒令要向投資者「回水」,金額高達14.2億元,創證監會歷來使用「回復原狀令」的最大罰單,金額較當年洪良招股書造假更高。但儘管法庭在2013年底已頒令凍結了群星紙業的資產,但證監會現時只能找到被告在香港約1億元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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