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高級督察 獲准上訴刑期
文章日期:2018年2月2日

【明報專訊】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察拖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到「暗角」拳打腳踢。法庭去年2月裁定各被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7人各囚兩年。案中次被告高級督察劉卓毅(圓圖)早前就定罪及判刑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昨頒下判辭受理刑期上訴,並接納其中一項定罪上訴理據為純法律爭議,可直接於正審上訴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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