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冠聰姚松炎願退未用款項
文章日期:2017年12月28日

【明報專訊】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上月向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發信追討議員酬金,昨日是4人回覆立法會的期限。資深大律師石永泰代表羅冠聰和姚松炎回信,指立法會主席曾裁定二人的宣誓有效,他們有合理預期獲發薪津,加上二人在任期間有付出和工作,追討薪津是不公義,認為行管會應行使酌情權,不作追討;不過,二人願意退還仍未使用的預支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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