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可供「住房公積金」
文章日期:2017年12月19日

【明報專訊】中央政府昨天同時公布兩項便利港人在內地生活的措施,包括容許在內地工作的港澳居民向「住房公積金」供款,款項可用作買樓,日後若返回港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一國兩制青年論壇召集人何建宗認為,新措施令港人在內地工作較有保障,但未能解決關鍵問題,例如不少城市針對外地人買樓的「限購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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