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總督察准刑期上訴
文章日期:2017年12月16日

【明報專訊】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襲擊示威者曾健超的7名警察於今年2月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被判囚2年。案中職級最高的總督察黃祖成,昨獲上訴庭批出其刑期上訴許可,並獲接納其中一項就定罪上訴的理據為純法律爭議,可直接於正審上訴時提出,成為本案中首名獲受理上訴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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