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署派人巡查 檢控亂拋垃圾
文章日期:2017年12月15日

【明報專訊】漁農自然護理署收起所有行山徑垃圾桶及回收桶後,署方會派人巡查各行山徑,以免有人亂拋垃圾。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任何人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亂丟垃圾,即屬違法,違者可被判定額罰款1500元。郊野公園護理主任(特別項目)陳靜嫻說,市民行山時可自備水樽、毛巾等,以減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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