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發「21條」 禁露台地下室出租居住
文章日期:2017年12月6日

【明報專訊】北京、天津接連發生樓宇火災後,天津也加強排查安全隱患;市建委、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前日聯合發布《關於房屋建築安全有關事項的公告》,以「21條禁令」形式加強房屋建築安全管理,違反21項規定者,將會從嚴從重處理,納入不良信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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