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4歲女 兩保母控傷人明提堂 事主仍危殆 醫生指康復後或智力受損殘障
文章日期:2017年12月3日

【明報專訊】前日在廣華醫院揭發的殘酷虐兒案中,4歲大孖昨仍然留醫深切治療部,情况危殆;醫生指即使康復後,大孖有可能出現智力受損或殘障。兩名涉案被捕36歲姓陳及41歲姓馮女子,昨日被警方暫控以一項傷人罪,明日(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據悉,警方是以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的第17條的「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落案,一經定罪可判囚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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