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指控13年前非法性交 前未婚夫判無罪
文章日期:2017年12月1日

【明報專訊】少婦指控前未婚夫在13年前她未滿13歲時,在她自願下與她三度性交。案件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法官昨裁定前未婚夫被控的3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名不成立,認為女事主所指的事情並非虛構,但事隔多年,無可避免對案發時間的記憶有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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