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失500萬元回贈 內地客索償律師行
文章日期:2017年12月1日

【明報專訊】兩名內地買家以逾4540萬元購入港島維港峰一個單位,並透過一間律師行處理交易,指稱該律師行疑沒有在限期前向賣家遞交現金回贈申請書,令他們損失544.8萬元印花稅現金回贈。兩名買家日前入稟高院,要求律師行賠償損失。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