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案維持原判 匯豐罰款4億
文章日期:2017年11月22日

【明報專訊】本港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昨日裁定,維持證監會就匯控(0005)旗下的匯豐私人銀行(瑞士)香港分行,於2003年至2008年銷售雷曼兄弟相關票據及槓桿式累算遠期投資計劃時,涉及的系統性缺失採取紀律行動。銀行需支付4億元罰款,雖然罰款金額獲減,但仍為歷來最高的金額,同時銀行的1號牌(證券交易)和4號牌(就證券提供意見)被暫停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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