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 兩入口商罰款7萬
文章日期:2017年11月15日

【明報專訊】兩家入口商分別從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及越南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共被判罰7萬元。環保署提醒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口商,切勿非法進口有害廢物作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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