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業漢涉嫌多次以遺下門匙在家,需借錢乘車找家人及找開鎖匠等理由,前年起分別向20名商店員工、區議員辦事處職員等騙取金錢,每次涉款400至1200元,合共騙得逾1.3萬元。無業漢昨於西九龍裁判法承認20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被判囚10個月。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