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公義?(二)
文章日期:2017年10月20日

【明報文章】如我上星期所說,不能單憑審判結果判斷法庭有否彰顯公義。那應如何判斷法庭有否達到合理期望?首要是研究判案理由,因法庭必須分析事實證據及法律觀點支持其結論。但判案不是一門有固定方程式的科學,不少問題有可能涉及酌情權。這不等於法官可任意妄為單憑主觀意願,或依據與訟人或社會部分人士的意願行事。法官仍須在法律原則所定的範圍內行使酌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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