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屋須過城規 學者﹕非走臨屋回頭路
文章日期:2017年9月22日

【明報專訊】最近社會有討論以貨櫃屋作過渡房屋,發展局長黃偉綸昨天表示外國有例子做到宜居,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則認為意念值得探討。身兼城規會委員的工程學者霍偉棟說,發展商若將地皮用作興建貨櫃屋,必須向城規會申請改劃用途,審批程序與目前一致。該學者又稱,過渡房屋雖類似上世紀推出的臨時房屋,但若能做到提升居住環境質素,不認為政府是走「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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