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示威加刑判辭﹕「公民抗命」非開脫理由
文章日期:2017年9月12日

【明報專訊】13名示威者參與2014年6月反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示威,非法集結罪成,早前經上訴庭覆核刑期聆訊後被加刑,由原審80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改為全部監禁8至13個月不等。上訴庭昨於上訴期屆滿前一天頒下判辭,認為「公民抗命」非開脫罪行的辯解,而且各示威者以嚴重暴力衝擊立法會,有違「公民抗命」精神,不能以此為由減輕罪責,故除即時監禁外,無其他判刑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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