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嘉慧撞車遭索償300萬 保險公司呈偷拍片 稱原訴行動自如
文章日期:2017年8月30日

【明報專訊】藝人蒙嘉慧6年前(2011年)駕駛鄭伊健的座駕,行經觀塘時與房車相撞,她未有受傷,房車男乘客翌年入稟高院,向蒙追討近300萬元賠償。原訴稱車禍後身體多處受傷,經常感「好痛好痛」,行動及膀胱功能受影響。代表蒙的保險公司昨呈上2013年在街上偷拍原訴的片段,當中原訴於10多小時內一直行動自如;原訴在盤問下稱,片段中擰頭角度小,但仍會感到痛及麻痹,表現亦不從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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