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澳駐軍具執法權 港限救災
文章日期:2017年8月26日

【明報專訊】澳門要求駐澳解放軍協助救災是回歸以來的先例。翻查港、澳有關駐軍救災條文,兩地法律訂明,特區政府必要時可向中央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災。有學者指出,兩地《駐軍法》分別在於駐澳門解放軍擁有相關執法人員的權力,而香港駐軍則沒有此權限,如要進一步授予權力,需要經本地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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