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示威者准上訴終院
文章日期:2017年8月11日

【明報專訊】2014年立法會審議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期間,多名示威者以竹枝撬開立法會大樓玻璃門,涉案13人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成,被判80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其中梁曉暘和黃浩銘昨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法官指當時警員的身分是否屬「立法會人員」值得爭議,批出梁曉暘就「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的上訴許可,排期明年1月10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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