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需到場」類案件 前線警﹕工作不減反增
文章日期:2017年7月30日

【明報專訊】警方1996年推行「無需警察到場」案件分類,就非警察核心工作,例如有人意外跌倒等案件,不派員前往。惟多名前線警員表示,相關政策具體難以實踐,因有不少市民報案雖屬此類,但會屢次報警要求派員上門,若達不到目的便明言投訴警員,結果經常是警員處理被投訴過程比派員上門更「耗時」。有前線警員坦言,現時不少前線警員遇到巿民投訴大廈「滲水」或「樓上渠聲大」的案件,也被迫要到場,促檢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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