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涉無申報捐款表證成立 辯方:或曾口頭申報 控方:須書面
文章日期:2017年6月13日

【明報專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涉收受時任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捐款25萬元,沒向立法會申報,他昨續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受審。辯方陳辭指梁國雄或曾在立法會會議上以口頭方式申報,質疑控方根本未能證明他從未申報;控方則強調須以書面填寫利益登記表申報。法官聽取雙方陳辭後,裁定梁國雄表面證供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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