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士將試配兒童椅
文章日期:2017年6月2日

【明報專訊】深圳2015年實施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規定4歲以下兒童乘坐私家車時須用安全座椅,否則司機會被罰款300元人民幣,但的士並不受相關條例規管。深圳10多名市人大代表近日建議政府出台政策,鼓勵的士安裝兒童安全座椅。深圳交通運輸委答覆稱,政府近期擬資助部分的士試點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有需要的市民可透過電召平台「96880」預約。上海曾於2014年試點的士安裝兒童安全座椅,但由於成本較高及佔據過多空間,最終沒有繼續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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