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3306萬 華潤前董事宋林囚14年
文章日期:2017年6月2日

【明報專訊】曾任廉署道德發展中心諮詢委員會主席的華潤集團原董事長宋林被控貪污受賄3306萬元(人民幣,下同)一案,廣州市中級法院昨日一審判他監禁14年,罰款400萬。法院認為宋林在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未掌握的大部分貪污、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依法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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