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司法院﹕禁止同性婚姻違憲 促兩年內修法 反同團體﹕不排除再提釋憲
文章日期:2017年5月25日

【明報專訊】台灣大法官昨日作出司法解釋,指出台灣現行《民法》未能保障同性婚姻、違反憲法,要求主管機構兩年內修改法律。這是亞洲首宗判令同性婚姻須受憲法保護的司法解釋,令台灣向同性婚姻合法化邁進一大步。提出釋憲的祁家威表示「心情雀躍萬分」,反同性婚姻團體則稱,不排除會再提釋憲。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