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挪用客戶資產 昌盛罰款350萬
文章日期:2017年5月11日

【明報專訊】證監會公布,對昌盛證券作出譴責及罰款350萬元,因其違反《操守準則》及《管理、監督及內部監控指引》,導致一名交收部職員在4年間挪用客戶多達800萬元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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