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上任前後收錢性質相同
文章日期:2017年5月11日

【明報專訊】代表郭炳江的御用大律師萬江儀昨表示,若許仕仁在上任後收款,便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但本案是許在上任前收款。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聞言即質疑,為何在宣誓就職3小時前收錢就不符合本案控罪,更稱就職前後收錢的性質是相同。萬江儀指是因法例上沒有涵蓋,故不能就公職前收款的行為作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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